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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MW-FW-002-2026

整木定制产品交付验收工作指引(V1.0征求意见稿)

整木产品交付验收不应只检查表面效果,还应核对产品身份、图纸、材料文件、安装状态、使用功能、设备接口和售后资料。本指引建立交付准备、逐项检查、问题整改和资料归档流程。 本文件为整木网平台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不属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依法发布的团体标准。验收结论应依据合同、经确认图纸、产品技术文件及项目适用的现行标准作出。

版本:V1.0|2026-07-17|首次形成征求意见稿。

更新:2026/7/17

标准编号

ZMW-FW-002-2026

适用范围

适用于定制柜体、木门、墙板、护墙、木饰面、垭口、踢脚线、装饰线条及相关五金、灯具和配套部件的交付验收。 本指引不替代依法开展的工程竣工验收、消防验收、室内环境检测或其他法定检测。

当前版本

V1.0|2026-07-17|首次形成征求意见稿。

材料要求

交付时应根据合同和项目要求提供产品清单、图纸、变更记录、材料证明、使用说明、保修资料和其他约定文件。 人造板及其制品应符合GB 18580—2025的适用要求;涉及甲醛释放量分级声明时,应提供与GB/T 39600—2021相符的证明资料。材料合格证明不能自动代替项目要求的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报告。

工艺要求

验收应以合同、有效图纸、产品清单、确认样板、变更记录和适用标准为依据。 验收前应由安装单位完成自检和清洁。 发现问题时,应准确记录位置、现象、处理要求和复查结果,不宜只使用“效果不好”“做得不行”等无法复核的表述。

验收标准

产品应与合同、产品清单和经确认图纸一致。 产品应安装可靠、使用正常,不应存在影响人身安全和正常使用的松动、倾倒、脱落、锐利突出、卡阻或异常碰撞。 外观、尺寸、分缝和允许偏差,应按照适用产品标准、合同、图纸和确认样板判定,本指引不自行设定统一技术数值。

一、文件性质与使用说明

本文件用于指导整木定制产品交付验收工作的组织和记录,不替代国家强制性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制度、合同约定及法定检测。

住宅项目涉及安全、性能、施工质量和使用功能的事项,应执行GB 55038—2025等适用的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该规范自2025年5月1日起实施,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指引不设定适用于所有产品的统一尺寸偏差,也不将企业内部工艺指标表述为国家规定。

二、交付验收原则

交付验收应遵循以下原则:

  1. 以有效文件为依据;

  2. 先资料、后实物;

  3. 先安全和功能、后外观效果;

  4. 按区域和产品逐项检查;

  5. 发现问题应记录并形成处理结论;

  6. 整改后应进行复查;

  7. 验收记录应由相关责任方确认;

  8. 未完成项目和保留事项应如实列明。

三、验收依据

交付验收依据包括:

  1. 项目合同及补充协议;

  2. 经确认的设计图纸和生产图纸;

  3. 产品清单和报价清单;

  4. 确认样板、色板及封样;

  5. 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

  6. 产品使用说明和安装要求;

  7. 材料及产品证明资料;

  8. 项目适用的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9. 双方书面确认的其他文件。

不同文件内容不一致时,应先按照合同约定的文件优先顺序处理;合同未约定的,应由相关责任方协商并形成书面结论。

四、交付前条件

申请交付验收前,应完成:

  1. 合同范围内的产品安装;

  2. 安装单位自检;

  3. 已发现问题的整改;

  4. 产品及现场清洁;

  5. 五金和活动部件调试;

  6. 成品保护检查;

  7. 交付资料整理;

  8. 未完成事项和保留事项清单;

  9. 使用及维护说明准备。

存在影响安全、正常使用或全面检查的问题时,不宜直接办理整体交付。

五、交付资料检查

交付资料可根据合同和项目实际情况包括:

  1. 产品清单;

  2. 最终确认图纸;

  3. 设计变更记录;

  4. 材料和产品合格证明;

  5. 合同要求的检验或检测报告;

  6. 安装及隐蔽检查记录;

  7. 产品使用说明;

  8. 五金、电器及配套设备说明;

  9. 保修范围、期限及联系方式;

  10. 钥匙、密码、遥控器及配件清单;

  11. 问题整改记录;

  12. 交付验收记录。

没有合同或法规依据时,不应虚构不存在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参与单位或审核人员。

六、产品数量和身份核对

应按照产品清单和图纸核对:

  1. 安装区域;

  2. 产品名称;

  3. 产品数量;

  4. 产品型号或编号;

  5. 材料和饰面;

  6. 开启方向;

  7. 五金配置;

  8. 配套部件;

  9. 约定的电器、灯具或设备;

  10. 变更后的实际交付内容。

遗漏、错装或未经确认替换的产品,应列入问题清单。

七、外观检查

外观检查应在正常使用环境和正常照明条件下进行,并结合确认样板、色板、图纸和合同判断。

重点检查:

  1. 表面是否存在明显磕碰、划伤、污染或破损;

  2. 饰面是否存在异常开裂、起皮、脱胶或鼓包;

  3. 产品颜色、纹理和光泽是否与确认样板或约定一致;

  4. 相邻产品的排版和纹理关系是否符合设计;

  5. 封边、线条、阴阳角和收口是否完整;

  6. 可见连接件、孔位和修补部位是否处理;

  7. 玻璃、金属、石材及其他配套部件是否完好;

  8. 产品表面是否已经清洁。

天然木材和天然木皮具有自然差异。是否属于可接受的自然特征,应结合材料特性、确认样板和合同约定判断,不应仅凭单张网络图片判定。

八、安装状态检查

安装状态应重点检查:

  1. 产品位置和安装方向;

  2. 柜体、墙板、木门及其他产品的固定状态;

  3. 产品之间的连接状态;

  4. 与墙、地、顶及相邻材料的接口;

  5. 活动部件开启所需空间;

  6. 设备通风、散热和检修空间;

  7. 产品是否存在明显松动、摇晃、倾斜或异常变形;

  8. 收口和封闭部位是否完整;

  9. 设计要求保留的检修口是否可使用;

  10. 安装是否影响消防、燃气、电气、给排水和通风设施。

发现涉及建筑结构、消防或专业设备的问题时,应由相应专业责任方确认,不宜由普通木作安装人员自行判断或改动。

九、柜体和定制家具检查

柜体及定制家具的技术要求应结合GB/T 3324—2024、合同、图纸及产品技术文件执行。

检查内容包括:

  1. 柜体位置及组合;

  2. 柜体固定和连接;

  3. 门板和抽屉开启;

  4. 铰链、滑轨、拉手和其他五金;

  5. 活动层板、挂件和内部配件;

  6. 台面、电器和设备接口;

  7. 门板、抽屉及相邻部件是否异常碰撞;

  8. 承载部件是否存在明显松动;

  9. 柜内是否完成清洁;

  10. 交付配件是否齐全。

涉及产品承载能力、安全性能或耐久性能的专业判断,应依据产品标准、试验报告和产品技术文件,不应仅通过现场目测下结论。

十、木门及门套检查

木门窗产品的技术要求应结合GB/T 29498—2024、合同、图纸及产品技术文件执行。

检查内容包括:

  1. 门扇、门框和套线的型号及位置;

  2. 开启方向;

  3. 门扇启闭和停留状态;

  4. 锁具、合页、门吸及其他五金功能;

  5. 门扇与地面、墙体和相邻家具的关系;

  6. 饰面、封边和收口;

  7. 门框和套线固定;

  8. 特殊性能标识和资料;

  9. 防火门、防烟门等特殊产品是否与设计要求一致;

  10. 钥匙及配件是否完成交接。

具有法定防火性能要求的门,不得仅依据外观或普通产品合格证判断其防火性能。

十一、墙板和木饰面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

  1. 安装区域和排版;

  2. 纹理及拼接关系;

  3. 墙板、木饰面和线条固定状态;

  4. 阴角、阳角、门洞及设备周边收口;

  5. 与柜体、顶面、地面和其他材料的接口;

  6. 开关、插座、风口和检修口周边处理;

  7. 表面损伤、污染和异常变形;

  8. 设计要求的通风、伸缩和检修条件;

  9. 保护膜和临时保护是否按要求处理;

  10. 修补位置是否完成记录和确认。

十二、五金和活动部件检查

五金和活动部件应逐项操作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

  1. 铰链;

  2. 滑轨;

  3. 拉篮;

  4. 上翻、下翻及折叠机构;

  5. 移门和折叠门系统;

  6. 锁具和门吸;

  7. 灯具开关和感应装置;

  8. 可移动层板和挂件;

  9. 其他活动配件。

检查重点是能否正常操作、是否存在异常卡阻、松动、脱落、异响或碰撞。

本指引不规定统一操作次数。合同、产品说明或企业检验文件有明确要求的,应按照其要求执行。

十三、电器、灯具和设备接口检查

整木产品中集成电器、灯具或设备时,应核查:

  1. 型号和数量;

  2. 安装位置;

  3. 开启、散热和维护空间;

  4. 电源、控制和接口;

  5. 使用说明和保修资料;

  6. 设备与柜体及饰面的关系;

  7. 是否存在挤压线路、堵塞风口或妨碍检修的情况。

涉及专业电气、燃气、给排水和设备调试的,应由具备相应能力或资质的人员完成。

十四、环保资料检查

室内使用的人造板及其制品,应符合GB 18580—2025的适用要求。该标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目前现行。

产品宣称特定甲醛释放量等级时,应提供能够支持该声明的证明资料,并结合GB/T 39600—2021核查。

应注意:

  1. 板材或产品合格证明是材料资料;

  2. 室内空气检测是对特定室内环境的检测;

  3. 两者的对象和结论不同;

  4. 合同或法规要求进行室内环境检测时,应由符合要求的检测机构实施;

  5. 不得使用材料合格证冒充室内空气检测报告。

十五、防火及使用安全检查

涉及建筑内部装修防火要求的整木产品,应符合项目消防设计和适用的强制性规定。

GB 55037—2022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检查时应重点关注:

  1. 产品是否遮挡消防设施;

  2. 是否占用疏散通道;

  3. 是否影响防火门、消火栓、喷淋、探测器和排烟设施;

  4. 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产品是否与设计一致;

  5. 相关防火性能文件是否真实对应实际产品;

  6. 安装过程是否擅自改变原建筑防火构造。

普通装饰材料合格证明不能替代依法要求的防火性能证明。

十六、问题分类与处理

验收问题可按以下方式分类:

安全问题:
可能影响人身安全、结构稳定、防火、用电或正常疏散的问题。

功能问题:
影响开启、关闭、锁闭、收纳、照明、设备使用或维护的问题。

外观问题:
表面、颜色、纹理、分缝、收口和清洁方面的问题。

资料问题:
图纸、证明文件、保修资料、说明书或记录不完整的问题。

未完成问题:
合同范围内尚未安装、调试或交付的内容。

问题记录应包括:

  1. 房间或区域;

  2. 产品名称;

  3. 具体位置;

  4. 问题现象;

  5. 验收依据;

  6. 处理要求;

  7. 责任方;

  8. 计划完成状态;

  9. 复查结果;

  10. 相关照片。

十七、验收结论

交付验收可以根据项目约定形成以下结论:

验收通过:
合同范围内工作已经完成,资料和实物符合验收依据,没有影响安全及正常使用的未解决问题。

整改后复查:
存在需要整改的问题,整改完成后应再次检查并确认。

部分交付或保留事项交付:
部分区域或事项暂未完成,但不影响已交付部分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并且双方对未完成事项、责任和处理安排已有书面记录。

暂不通过:
存在影响安全、正常使用、主要合同目的或无法完成有效检查的问题。

不得在实际问题尚未解决时,将验收记录填写为“全部合格”。

十八、使用说明与售后交接

交付时应根据项目情况说明:

  1. 木制品使用环境要求;

  2. 通风、防潮和避免长期浸水的要求;

  3. 清洁用品和清洁方式;

  4. 五金及活动部件的使用方法;

  5. 电器和灯具使用说明;

  6. 产品维护及保养方法;

  7. 禁止擅自拆改的部位;

  8. 保修范围和联系方式;

  9. 报修时需要提供的信息;

  10. 钥匙、遥控器和备用配件的保管要求。

十九、资料签认与归档

交付验收记录应写明:

  1. 项目名称;

  2. 验收区域;

  3. 验收日期;

  4. 验收依据;

  5. 参加人员;

  6. 检查结果;

  7. 问题清单;

  8. 整改及复查结果;

  9. 保留事项;

  10. 交接资料;

  11. 相关责任方确认。

签字只代表签字文件中明确记录的内容,不应使用空白表格或内容不完整的记录办理签认。

二十、整木产品交付验收检查表

资料部分

□ 合同及补充协议已经核对
□ 最终图纸已经确认
□ 产品清单已经提供
□ 设计变更记录已经提供
□ 材料及产品证明资料已经提供
□ 安装及隐蔽记录已经提供
□ 使用说明已经提供
□ 保修资料已经提供
□ 钥匙及配件清单已经提供

实物部分

□ 产品数量和安装区域正确
□ 产品型号、材料和饰面符合确认文件
□ 柜体连接和固定状态已经检查
□ 门板和抽屉可以正常使用
□ 木门启闭及锁具功能已经检查
□ 墙板和木饰面安装状态已经检查
□ 五金和活动部件已经逐项操作
□ 电器、灯具和设备接口已经检查
□ 通风、散热和检修空间已经保留
□ 消防、电气和设备设施未被遮挡或擅自改动
□ 产品表面已经清洁
□ 成品保护状态已经确认

问题及交付部分

□ 发现的问题已经逐项记录
□ 问题位置和照片可以对应
□ 整改责任和处理要求已经明确
□ 整改完成项目已经复查
□ 未完成和保留事项已经如实记录
□ 使用及维护要求已经说明
□ 售后联系方式已经交接
□ 验收记录已经由相关责任方确认
□ 全部资料已经归档

二十一、引用文件

  1. GB/T 3324—2024《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2. GB/T 29498—2024《木门窗通用技术要求》;

  3. GB 18580—2025《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4. GB/T 39600—2021《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

  5. GB 55032—2022《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

  6. GB 55037—2022《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7. GB 55038—2025《住宅项目规范》;

  8. 合同、经确认图纸、产品技术文件;

  9. 项目所在地适用的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文件声明:本文件为整木网平台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主要用于整木定制项目流程管理、质量沟通和行业交流,不属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依法发布的团体标准。文件中的平台管理流程由整木网编制;涉及尺寸公差、材料性能、环保、防火、安全及工程验收的技术指标,应以项目适用的现行强制性规定、合同、经确认图纸、产品技术文件和有效检测资料为准。

版本记录

V1.0|2026-07-17|首次形成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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