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成立
2018年1月23日,由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主办的“新时代·木材行业国际法律风险防范专题论坛暨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成立大会”在北京银泰中心召开。
木材节约发展中心主任、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会长刘能文,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李佳峰,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首席专家朱光前,北京林业大学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教授张双保,中国林科院科信所副所长叶兵,全国律师协会会长助理李华鹏,德衡律师集团总裁蒋琪,国美零售执行董事邹晓春,山东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会长杨曰录,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进出口商分会会长陈湘峰等来自全国木材行业专家学者、精英企业家、法学界专家学者、媒体及金融机构代表共100余人出席了本次盛会。
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是1985年5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成立,下设木业市场与供应链分会、木业电商分会、木材进出口商分会、板材分会、木门窗、木地板、工程木、木皮、木材防腐、红木等专业委员会及木材企业信用工作委员会等分支机构,拥有会员3000多家,在国内国际业界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具有权威性、广泛性和代表性。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持续深入与“一带一路”倡议的快速推进,中国木材与木制品企业积极利用两大市场和两大资源,而此过程中产生的法律问题也愈显突出。为了更好的服务行业企业“走出去”与“引进来”,加快行业法治建设,提升协会的综合服务能力,在行业协会中建立规范的法律工作机构势在必行。在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的直接指导下,以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为主要发起人经过半年多的筹备,成立了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将发挥政策宣传、法律服务、专业培训、资源整合、信息交流、融资平台、协调服务等职能作用。
刘能文会长出席会议并致辞,他指出:法律工作委员会是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携手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把握行业发展大势、回应企业需求的成果,是目前协会成立的第23个机构。旨在通过跨界合作,为行业企业业务与活动开展提供重要法律保障,是对协会服务工作的开创与完善。
李佳峰秘书长宣读了“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成立文件,审议并通过《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选举产生了第一届法律工作委员会。大会选举蒋琪律师任第一届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主任,李建新律师任秘书长。
山东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杨曰录会长代表木材行业协会和企业对法律工作委员会的成立表示祝贺,他指出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的成立不仅是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的大事,更是协会急行业所需,应行业所求,务实服务企业的实事。
蒋琪主任代表法律工作委员会讲话,他指出:法工委将不遗余力地致力于会员权益的保障,根据行业发展需要和会员单位的诉求,发挥政策宣传、法律服务、专业培训、资源整合、信息交流、融资平台、协调服务等职能作用,为木材行业协会和会员单位的合法经营和权利保障,当好参谋,做好后盾。
法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林倩律师作了关于“木材进出口贸易的海关法律风险防范”的专题讲座,他从近年来我国木材进出口贸易的基本状况、所面临的合规风险,并结合近年来木材进出口主要案例分析,对木材进出口贸易的合规经营提供了重要建议。
法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馨泽律师作了关于“木地板及家具行业反倾销反补贴法律风险防范”的专题讲座他结合中国企业在海外受到反倾销反垄断情况,对反倾销复审程序进行了深入的阐述。
本次盛会,与会代表对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的成立予以充分认可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将以实现木材与木制品行业和会员单位的持续、健康发展为宗旨,争取在五年内能够为木材协会发展会员、服务企业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力争在十年内能够促进会员企业管理的法治化,大大提升木材与木制品流通行业的规范化水平。
① 本网注明来源:中华整木网、整木头条、整木智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本站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前必须经本网站同意并注明"来源:中华整木网(www.cnzhengmu.com)"方可进行转载使用,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②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的,请注明原文来源地址。如若产生纠纷,本网不承担其法律责任。
③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
④ 本站为注册用户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非“中华整木网编辑上传提供”的文章/文字均是注册用户自主发布上传,不代表本站观点,更不表示本站支持购买和交易,本站对网页中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真实性、适用性、安全性等概不负责。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虚假信息、错误信息或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或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