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家装消费旺季 定金消费投诉多

时间:2018-10-13 10:37:40 浏览:1
字体:T T T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导读:该局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介入了解事件具体情况,并分别与商家和消费者进行了多次沟通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商家同意将定金转为购买店内其他家居用品的货款,这场因定金引起的消费纠纷才算解决。

10月份是家装消费旺季,在热火朝天的“卖”与“买”中,也迎来了消费纠纷高发期,其中关于定金引起的消费投诉不在少数。

近日,张女士在连云港一家具商场的促销活动现场看好一套折后总价2.6万元的定制家具,该套家具比此前优惠1万余元。据销售人员介绍,活动当天现场下单,还赠送礼品并参与抽奖活动。张女士听了很心动,当即缴付预订家具的定金5000元。

10月家装消费旺季 定金消费投诉多

本着货比三家的想法,张女士几天后又在另一处商家看好一套定制家具,认为性价比比之前预定的要高,于是不想再购买之前预定的家具。她认为没有给商家造成任何损失,便要求商家退还定金。但商家表示,按合同法规定,买方单方面违约不退定金,双方僵持不下。张女士随之拨打当地12315热线电话,将此事反映至连云港市海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该局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介入了解事件具体情况,并分别与商家和消费者进行了多次沟通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商家同意将定金转为购买店内其他家居用品的货款,这场因定金引起的消费纠纷才算解决。

该局有关负责人说,根据合同法和担保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是可以要求退回的,但也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当合同不能履行时,商家有权要求消费者支付合同违约损害赔偿金。

在此提醒消费者,“定金”和“订金”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法律效力却截然不同,签订消费合同缴付大额定金时一定要谨慎。要注意查看商家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商品相关凭证等,签好合同、保留票证,在发生纠纷时尽快与市场监管部门联系。


 

免责声明
凡注明来源本网(https://www.cnzhengmu.com/)的所有作品 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部分内容为互联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网站内容涉及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本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 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关注“中华整木网”官方微信,享受更便捷的服务
本页面永久二维码,扫描二维码,可微信浏览或分享666。

推荐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