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制衣柜未用消费者约定板材 经销商3倍赔偿
导读:中华整木网,整木家装,实木定制,整体家居,整木定制,定制家居,实木定制家具,整木网,整装,整木定制品牌
近日,记者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三中院正在审理一起定制家具未用约定板材,消费者主张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索要3倍赔偿的案件。
据介绍,2月初,消费者马某在北京市怀柔区某建材市场内的北京温馨圣德利家具店定制了3组衣柜。马某与北京圣德利世家国际整体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德利家具公司)签订了合同,约定“柜体白橡色E0级”,并约定总计价款、店收预付款及余款。马某支付了首付款。3月12日,圣德利家具公司在马某住处安装完3组衣柜后,马某支付了剩余款项。后因该衣柜刺激性气味强烈,马某委托有关单位对3组衣柜的板材进行鉴定,结果表明板材并非露水河牌E0级刨花板。马某将经销商诉至法院。
在本案一审审理过程中,经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的负责在北京市市场维权打假的工作人员王某鉴定,制作涉案3组衣柜的板材并非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E0级露水河牌刨花板。
一审法院判决经销商前往马某处将拆除后的3组衣柜移走,并返还马某购买衣柜价款6700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判令经销商支付马某赔偿金20100元。
经销商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的案由为定制合同纠纷,应适用《合同法》而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并依法改判。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来源:中国消费网
免责声明
凡注明来源本网(https://www.cnzhengmu.com/)的所有作品 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部分内容为互联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网站内容涉及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本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 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凡注明来源本网(https://www.cnzhengmu.com/)的所有作品 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部分内容为互联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网站内容涉及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本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 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关注“中华整木网”官方微信,享受更便捷的服务
本页面永久二维码,扫描二维码,可微信浏览或分享666。